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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

出处: 药典2005版 第三部
拼音名:Renyong Kuangquanbing Yimiao (DishushenXibao)
英文名:Rabies Vaccine(Hamster Kidney Cell) for Human Use 书页号:2005年版三部-95 本品系用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浓缩、纯化后,加入适宜的稳定剂,可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用于预防狂犬病。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原代地鼠肾细胞或连续传代不超过5代的地鼠肾细胞。 2.1.1 细胞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2 细胞制备 选用l2~14日龄地鼠,无菌取肾,剪碎,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接种培养瓶,用适宜的培养液进行培养。以同一容器内制备的细胞为一个消化批。 2.2 毒种 2.2.1 名称 生产用毒种为狂犬病病毒固定毒aG株或其他经地鼠肾细胞适应的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株。 2.2.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原始种子批为2aGl,主种子批应不超过4aG。在地鼠肾原代细胞和豚鼠脑内交替传代制备工作种子批,在地鼠肾原代细胞的传代应不超过第6代,即不超过10aG;在豚鼠脑内传代应不超过第5代,即10aGs。 2.2.3 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2.2.3.4项检定。 2.2.3.1 鉴别试验 以小鼠脑内中和试验鉴定毒种的特异性,中和指数应不低于500。 2.2.3.2 病毒滴定 取毒种做10倍系列稀释,每个稀释度脑内接种体重为11~13g小鼠至少6只,病毒滴度应不低于8.0 lg LD〈[50]〉/ml。 2.2.3.3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2.2.3.4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应符合规定。 2.2.3.5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2.3.6 免疫原性检查 用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原疫苗,腹腔注射体重为12~14g小鼠,每只0.5ml。7天后重复接种1次。第1次免疫后的第14天,用10倍系列稀释的CVS病毒脑内攻击,每只O.03m1.每个稀释度10只小鼠。旧时,取同样体重未免疫小鼠,用10倍系列稀释的CVS病毒脑内攻击作对照,每个稀释度10只小鼠,每只0.03ml。保护指数应不低于100。 2.2.4 毒种保存 冻干毒种应置-20℃以下保存,液体工作种子批毒种于-60℃以下保存应不超过2年。 2.3 原液 2.3.1 细胞制备 同2.1.2项。 2.3.2 培养液 培养液为含适量灭能小牛血清和乳蛋白水解物的MEM、199或其他适宜培养液。小牛血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附录ⅫD)。 2.3.3 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c),应符合规定。 2.3.4 病毒接种和培养 当细胞培养成致密单层后,接种狂犬病病毒.置适宜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弃去培养液,用PBS冲洗去除小牛血清,加入适量维持液,置33~35℃继续培养适当时间。 2.3.5 病毒收获 经培养适宜时间收获病毒液,即为病毒单次收获液,根据细胞生长情况,可多次收获。 2.3.6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7 病毒灭活 病毒收获液中按1:4000的比例加入甲醛溶液,置适宜温度下一定时间内灭活病毒。 2.3.8 浓缩、纯化 2.3.8.1 合并及超滤、浓缩 同批细胞生产的多次病毒收获液可在严格无菌操作下合并为一批,经超滤适当浓缩。 2.3.8.2 纯化 经浓缩并检定合格后的病毒液以柱色谱或其他适宜的方法纯化。纯化后加入适量人血白蛋白作为稳定剂及一定量硫柳汞作为防腐剂,即为原液。 2.3.9 原液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半成品 2.4.1 配制 根据蛋白质含量和抗原含量进行配制,总蛋白质含量应不高于120μg/剂。可加入终浓度不高于0.70mg/ml的氢氧化铝佐剂吸附,即为半成品。 2.4.2 半成品检定 按3.3项进行。 2.5 成品 2.5.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5.3 规格 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F。 2.5.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3.1 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 3.1.1 病毒滴定 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5.5 lg LD〈[50]〉/ml。 3.1.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1.3 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B),应符合规定。 3.2 原液检定 3.2.1 抗原含量 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抗原含量。 3.2.2 病毒灭活验证试验 将病毒灭活后的原液,脑内接种体重为11~13g小鼠20只,每只0.03ml,观察14天,应全部健存(3天内死亡的不计)。 3.2.3 蛋白质含量 取纯化后未加稳定剂的原液,依法测定,应不高于120μg/剂(附录ⅥB第二法)。 3.2.4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 采用酶联免疫法,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50ng/剂。 3.2.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 3.3 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 3.4 成品检定 3.4.1 鉴别试验 应符合规定。 按3.4.4项进行,应符合规定。效价测定不合格时,鉴别试验不成立。 3.4.2 外观 含佐剂疫苗应为乳白色浑浊液体,久置形成可摇散的沉淀,无异物;无佐剂疫苗应为无色澄明液体。 3.4.3 化学检定 3.4.3.1 pH值 应为7.2~8.0(附录V A)。 3.4.3.2 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0mg/ml(附录ⅦB)。 3.4.3.3 氢氧化铝含量 含佐剂疫苗应进行此项检测,氢氧化铝含量应不高于0.70mg/ml(附录ⅦF)。 3.4.3.4 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0.10mg/ml(附录VI L)。 3.4.4 效价测定 应不低于2.5IU/剂(附录Ⅺ A)。 3.4.5 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于37℃放置14天后,按3.4.4项进行效价测定。如合格,视为效价测定合格。 3.4.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3.4.7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F),应符合规定。 3.4.8 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不高于100EU/剂(附录Ⅻ E凝胶限量试验)。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5 使用说明 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使用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 英文名称:Rabies Vaccine (Hamster Kidney Cell)for HUman Use 汉语拼音:Renyong Kuangquanbing Yimiao(Dishushen Xibao)
【成分和性状】本品系用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后,收获病毒液,经灭活病毒、浓缩、纯化,加入适宜的稳定剂,可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含佐剂疫苗为乳白色浑浊液体,不含佐剂疫苗为无色澄明液体,含硫柳汞防腐剂。
【接种对象】凡破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时,不分年龄、性别均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用清水或肥皂水反复冲洗后再用碘酊或酒精消毒数次),并及时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注射本疫苗;凡有接触狂犬病毒危险的人员(如兽医、动物饲养员、林业从业人员、屠宰场工人、狂犬病实验人员等),按暴露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
【作用与用途】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免疫力。用于预防狂犬病。
【规格】每瓶1.O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用法用量】(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区肌内注射。 (2)暴露后免疫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l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首剂狂犬病疫苗剂量加倍给予。 ①注射疫苗前1个月内注射过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者。 ②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人。 ③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抗疟疾药物)治疗的病人。 ④老年人及患慢性病者。 ⑤于暴露后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才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员。 暴露后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I级暴露 触摸动物,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病疫苗。 Ⅱ级暴露 未出血的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的皮肤被舔及,应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Ⅲ级暴露 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黏膜,应按暴露后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给予,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做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内注射。 (3)暴露前免疫程序:于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3针。 (4)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建议: ①1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0天和3天各接种1刹疫苗。 ②1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③3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于0天和3天各接种1剂疫曲。 ④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但超过3年,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不良反应】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若有速发型过敏反应、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较严重副反应者,可做对症治疗。 更多:https://www.bmcx.com/
【禁忌】(1)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程序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证。 (2)暴露前程序接种时遇发热、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或既往对抗生素、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禁用。哺乳期、妊娠期妇女建议推迟注射本疫苗。
【注意事项】(1)疫苗中有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2)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3)禁止臀部注射。 (4)严禁冻结。
【贮藏】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有效期】1年。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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